智者应知进退之道,以保存自我实力为根本。“走为上计”并不意味着败退,而是在认清自我劣势下进行的战略调整。作为金融消费者的我们,在没有揭开产品面纱之前,不妨采取“走为上计”策略,千万不要被所谓的“高收益”冲昏头脑,先去做好“适当性”的功课,方可保障自身权益。
那么现在常说的“三适当”到底是什么呢?今天小元就带你先来了解这块私募产品的“敲门砖”。
一、什么是“三适当”原则?
所谓“三适当”,即金融产品适当性、销售渠道适当性和目标客户适当性,通过这三个方面的适当性匹配,保障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案例简介
王先生是一位退休老人,他的主要经济来源是退休金和一些积蓄,因此他希望将资金投资在低风险、稳定回报的产品上。然而,在银行销售人员的误导下,王先生基于对银行的信任,购买了一款名为“安心收益”的理财产品。实际上,该产品是由银行引入的外部产品,银行仅作为代销机构履行推荐义务,但是销售人员并未向王先生说明。同时销售人员在推荐过程中,向王先生宣称该产品会有固定收益,但实际上该产品风险较高,受市场波动影响较大,与王先生的投资目的并不相符。购买后的第一年,市场经历了显著波动,导致该理财产品非但没有销售人员宣称的固定收益,反而还损失了本金。王先生对于银行推荐这款理财产品的行为感到非常不满,于是向银行提出了投诉。
三、小元提醒
在这个案例中,银行在推销理财产品时未能严格遵守“三适当”原则。具体而言,一是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充分了解投资者的财务状况、投资经验和风险偏好,仅向投资者强调产品的收益;二是银行工作人员没有向投资者履行充分告知说明义务,没有详细解释产品的风险,也没有告知该产品实际发行人信息;三是银行工作人员在营销推介时候向投资者表达了“保本”等不当表述,误导投资者。这一系列操作均未体现“了解你的客户”“了解你的产品”“合适推介”等义务。
四、如何选择适合自己的金融产品?
1、转变观念,如实填报
消费者应根据金融机构要求如实填报个人的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比如年龄、学历、职业、投资信托的目的;信托资金来源、过往投资经验、家庭可支配年收入及可投资资产状况、可承受的最大投资损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对信托的了解程度等。金融机构获取上述信息后,将根据其内部设置的打分模型将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分为五个等级,分别是C1(保守型)、C2(稳健型)、C3(平衡型)、C4(进取型)、C5(激进型)。
2、适配为本,风险至上
金融产品的风险等级是根据产品结构的复杂性、产品易理解程度、产品流动性、投资标的流动性、投资标的信用等级等方面作出的审慎评价及等级划分,一般分为五个等级:R1(低风险)、R2(中低风险)、R3(中等风险)、R4(中高风险)、R5(高风险)。与上述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相应的适配。如消费者发现自身能力与销售人员推荐的不匹配,赶紧“走为上计”。
3、加强学习,理性决策
金融消费者应注重金融投资相关知识的学习,选择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正规金融机构购买产品,仔细阅读产品合同中的各项约定条款,做到心中有数,理性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