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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百答第二期 信托的基本概念(二)

  • 发表于: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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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什么是信托公司,信托消费者能够在信托公司办理哪些业务?

        信托公司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银保监会颁布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按照委托人的意愿管理和处分信托财产,并收取一定的报酬。信托消费者可以在信托公司办理的业务主要包括资金信托业务、动产信托业务、不动产信托业务、有价证券信托业务、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业务,以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

        但需要注意的是,目前我国只有商业银行可以吸收公众存款,信托公司不具备吸收存款这一职能,因此信托公司不能开展存款业务,信托消费者需要留意。


2. 目前国内有多少家信托公司,如何确定某家信托公司是正规营业的呢?

        我国信托公司经过四十年的发展,已基本形成稳定的发展格局。截至目前,全国范围内处于正常经营状态的、具有运营牌照的信托公司有68家。如果信托消费者有收到信托公司业务人员的信息或电话,需要仔细甄别,具体的信托公司名单可以登录中国信托业协会官方网站,进入“会员单位”界面进行查询,以防上当受骗。

        而信托产品的真实性,根据中信登制定的《信托登记管理细则》,信托机构需要对信托产品及信托受益权信息进行登记,并获取唯一产品编码。因此,信托消费者可以通过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官网,根据产品的唯一编码查询相关产品信息,确保信托产品真实。


3. 信托公司可以开展哪些业务,最主要的业务是什么?

        信托公司的业务通常可以分为两类,分别是信托业务和固有业务。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信托业务属于资产管理业务范畴。而固有业务是信托公司的自营业务,它是指信托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等业务,并从中获得利息收入与投资收益。

        从当前我国信托行业整体运作情况来看,信托业务是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信托消费者通常接触的都是信托业务,因为消费者是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信托公司进行管理或处分。


4. 信托公司与银行机构有什么不同?

        信托公司属于非银行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是指专门从事各种金融服务业的中介组织。

        我国经过40多年的改革开放发展,金融机构体系日臻完善,已经形成了以大中小型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非银行金融机构并存的体系,金融体系的层次丰富、服务种类较为齐全、服务功能相对完备。其中,非银行金融机构是指除了银行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公募基金、私募基金、信托、证券、保险、融资租赁等机构以及财务公司等,主要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服务等形式募集资金,资金运用则多以非贷款的某种金融业务为主。

        信托公司区别于银行的主要特征,首先是不能开展吸收公众存款等银行业务,其次是信托资金的募集现阶段只能以私募的形式进行,而银行可以公开募集资金;再次,商业银行的获利手段主要是贷款,而信托公司的资金运用方式则更为多元,包括贷款、股权投资等多种方式。


5. 在我国,信托公司相对于其他金融机构有何独特之处?

        信托公司相比于其他金融机构的独特之处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

        一是信托业务灵活、设立方式多样,设立信托可以采用信托合同、遗嘱或其他书面文件等书面形式;

        二是信托业务受托财产多样,本外币资金、动产、不动产、知识产权等财产都可作为受托财产来设立信托;

        三是信托目的多样,从信托设立的目的来看,信托可以包括私益信托和公益信托,公益信托服务于社会,是信托公司独有的制度;

        四是信托财产运用方式多样,信托公司在管理或处分信托财产时,可以采取投资、出售、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

        五是信托财产投向领域广泛,现阶段信托财产投向已经涉及工商企业、基础设施、房地产、证券市场、金融机构、高端制造、航空运输、医疗设备等诸多领域,未来还会随着产业结构的发展,不断进入新的领域。


6. 目前我国主要有哪些机构和组织在对信托业进行监督管理?

        经过四十多年的探索与发展,我国信托业形成了“一体三翼”的行业组织体系,其中“一体”是指中国银保监会信托部。信托业之前是由原银监会非银部管理,2015年3月,原中国银监会内部监管架构变革,正式成立信托监督管理部,信托被独立出来进行监管。“三翼”是指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

        2005年,作为重要的行业自律组织中国信托业协会成立,履行“自律、维权、协调、服务”职能;

        2015年,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设立,专注于化解和处置行业流动性风险;2016年,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对外宣告成立,随着《信托登记管理办法》的发布,信托行业正式建立了统一的登记制度。至此,信托行业“一体三翼”的组织架构正式形成,共他们分别代表了国内信托行业的政府监管机关、行业自律组织、市场约束机构、安全保障机制四大方面主体。


内容来源:转载自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编制的《信托知识百问百答》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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