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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问百答第六期 证券投资信托和慈善信托

  • 发表于:2023.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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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有哪些规范的流程和风控的方式?

        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是指信托公司将信托资金投资于依法公开发行的证券的经营行为,所投资的证券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且在交易场所公开交易。

        《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指出,信托公司开展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应当有清晰的发展规划,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证券投资信托业务发展战略、业务流程和风险管理制度,并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中,风险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投资管理、授权管理、营销推介管理和委托人风险适应性调查、证券交易经纪商选择、合规审查管理、市场风险管理、操作风险管理、IT系统和信息安全、估值与核算、信息披露管理等内容。



2. 对于我国A股市场,信托消费者能不能通过信托进行投资?

        可以。在信托产品中,有专门投向证券市场的证券投资信托产品,这类产品的资金投向范围包括A股股票、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企业债、国债、可转债、1天和7天逆回购、银行存款等类别的资产。

        (目前我国证券投资信托的业务模式主要包括阳光私募信托产品、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信托中的信托等。其中,阳光私募信托产品是非结构性产品,所有信托投资者承担相同风险;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中,信托投资者根据风险承担能力和风险承担意愿不同,被分为优先级信托投资者和劣后级信托投资者,优先级信托投资者获取约定的收益,收益有限,但承担的风险相比劣后级信托投资者也要更小,而劣后级信托投资者需承担投资组合下跌的风险,不过也能获得扣除各类费用后的剩余投资收益,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信托中的信托则是将信托资金投资于其他信托产品,起到风险分摊的作用。)



3. 信托消费者如何选择证券投资产品?

        首先,证券投资产品属于风险等级较高的产品,信托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需要与信托产品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消费者需要充分认知市场的不确定性、产品净值的波动性等。

        其次,了解投资经理,可参考其历史管理业绩、投资理念和投资策略,和管理产品在不同的市场阶段表现,关注跨越市场周期的中长期表现,并综合考虑市场环境、波动特点、投资风格等多方面因素。

        最后,产品费用、申赎规定,投资限制和风控措施等关键要素。产品的认购费/申购费、固定管理费和托管费以及浮动管理费率各是多少,产品是封闭式或开放式,多长时间可以追加申购和赎回,是否收取赎回费,以及产品是否设有预警平仓线等,都与证券投资信托的收益直接相关。



4. 经常听到慈善信托,到底什么是慈善信托?

        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设立慈善信托的目的,是为了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促进整个社会的文明、和谐与进步。

        (以开展以下慈善活动为目的而设立的信托,属于慈善信托:第一,扶贫、济困;第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第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第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第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六,符合《慈善法》规定的其他公益活动。国家鼓励、支持慈善信托的发展,在税收优惠、免计风险资本、保障基金认购等方面给予了政策支持。)



5. 信托行业如何保障慈善信托真正用于公益慈善目的?

        为了保障慈善信托实现公益目的,《慈善法》规定了几大保障措施。

        首先,慈善信托可以设置信托监察人。信托监察人有权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受益人的利益,提起诉讼或者实施其他法律行为。通过设置信托监察人,可以有效维护受益人利益,保障慈善信托的安全。

        其次,慈善信托的设立要在民政部门备案,民政部门会对慈善信托进行评估。如果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违反了信托义务或者无能力履行其职责的,民政部门有权要求变更受托人。

        最后,《慈善法》对慈善信托的信息披露也作出了特殊要求,规定慈善信托的受托人至少每年一次对信托事务处理情况及财产状况进行报告,报告需要经过信托监察人的认可,然后在民政部门指定的平台上进行公开。



内容来源:转载自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银行保险报联合编制的《信托知识百问百答》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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