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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专栏】金融消保教育宣传|见龙在田:理性消费,严守“三适当”准则

  • 发表于:2025.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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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金融市场蓬勃发展的时代,琳琅满目的金融产品不断激发着金融消费者的购买热情。然而,要想在金融消费中稳稳地守护住自己的财产安全,实现自身金融需求的合理满足,遵循“三适当”原则就显得尤为关键。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深入了解“三适当”原则,向着理性金融消费者的目标大步迈进。


一、什么是“三适当”原则?

“三适当”原则是金融机构在提供产品和服务时必须遵循的核心准则,旨在确保将合适的产品通过合适的渠道提供给合适的消费者,从而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避免因产品与需求不匹配而引发的风险。

1、产品适当性:量身定制,风险匹配

金融机构在销售过程中,需根据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目标、财务状况等因素,推荐与其风险偏好相匹配的金融产品。

2、渠道适当性:精准触达,高效服务

金融机构应根据金融产品的特点和目标客户群体的特征,选择最适合的销售渠道。

3、客户适当性:精准定位,需求匹配

金融机构在设计产品和服务时,需明确目标客户群体,确保产品与客户的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和投资目标相匹配。


二、典型案例

案例背景:

王女士,65岁退休教师,在某银行理财经理的推荐下,完成了一份风险测评,结果显示她为“稳健型”投资者,但是理财经理却向她推荐了一款中高风险理财产品。王女士并无多虑, 简单了解产品信息后就投入了100万元购买该产品。然而,由于市场波动和产品本身的风险因素,最终王女士的本金出现了一定程度的损失。

法院判决:

王女士将银行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金融机构在推介和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未能充分履行适当性义务,未对王女士的实际风险承受能力进行审慎评估。王女士的风险测评结果为“稳健型”,但银行仍向她推荐了与其风险偏好不匹配的中高风险产品。作为专业金融机构,银行在产品销售和风险控制方面应尽到更高的审慎义务。

经调查审理,法院判定银行未能充分履行适当性义务,应对王女士的投资本金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小元有话说

金融机构角度:

1、定期培训:金融机构应定期对销售人员进行专业培训,确保他们具备最新的金融产品知识和合规意识,能够准确理解和传达产品的风险与收益特征,从而更好地为消费者提供咨询服务。

2、加强管理:金融机构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销售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在销售过程中严格遵守“三适当”原则。同时应有相关部门定期检查销售行为,防止不当销售行为的发生。

3、动态评估:金融机构应对消费者的风险承受能力、财务状况和投资目标进行动态评估,尤其是在市场环境或消费者个人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调整产品推荐策略,确保产品与消费者的实际情况持续匹配。

消费者角度:

1、选对产品:仔细阅读产品文件和合同条款,重点关注权利、义务、风险及免责内容。

2、找对人:选择专业、诚信的销售人员,确保其具备足够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

3、自我诊断:真实回答问卷问题,通过风险测评了解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与自身情况相匹配的金融产品,保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