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信息网络的快速发展,最近几年非法集资的案件屡见不鲜,而且呈现出上升的趋势,尤其是对于老年人、新市民、大学生等特殊群体,更是骗子们的热门诓骗对象,下面小元就带您一起学习非法集资的经典案例,守好您的钱袋子。
【以案说险一】以“农业种植”为名义的非法集资
案例:云南某公司通过散发宣传单、门店宣传、举行推介会活动、组织投资人现场考察等方式,以投资生态农业开发项目、养殖基地开发项目等为幌子,承诺高回报、高利息等诱骗投资人参与投资,非法吸收存款共计3024万元。后续由于项目亏损,导致公司资金链断裂,不能及时兑付本息,投资人损失惨重。
警示:该案中不法分子打着农业项目、种植养殖、入股分红的幌子,以高利率为诱饵,骗取公众资金。切勿盲目相信所谓的生态农业项目,投资前要深入了解项目真实性和风险性,避免误入“高收益”陷阱,遭受经济损失。
【以案说险二】以“投资养老产业”为名义的非法集资
案例:2016年,任某作为爱之心老年公寓市场部的承包人,为赚取高额营销提成,以预售床位及服务的名义雇佣业务员,通过电视广告、散发传单、召开推介会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与老年人签订《养老服务合同书》,约定每满一年赠送9%-13%不等床位补贴券(根据资金多少补贴券比率不同)。合同期满后,未进行养老消费的会员将返还本金并现金回购床位补贴券。截至2019年,共发展客户5700人次,吸收人民币共计8.11亿元。但实际上,该公司的生产经营收益根本不足以支付高额营销提成和回购床位补贴券费用,最终资金链断裂。
警示:不法分子针对老年人缺少专业知识的特点,打着养老产业的幌子,许诺高额回报,向老年人群体吸收资金,实施非法集资诈骗活动,但实际高额利息无法兑现、资金安全无法保障、服务需求无法满足。广大老年人要时刻提高警惕,守好自己的养老钱,谨防上当受骗。
【以案说险三】以“回购返利”为名义的非法集资
案例:2014年,张某担任某艺术品文化传播公司董事长。该公司自注册成立以来,通过发放传单、召开讲座等方式,以2万元、5万元、10万元价格向不特定人群销售珠宝,承诺客户购买的珠宝将以回购的方式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形式还本并返利,同时对外谎称公司的藏品升值前景好、返利空间大,珠宝将拿到国外进行参展,会赚取大量参展费用,骗取客户信任,共非法吸纳客户资金合计1800余万元。经鉴定,该公司销售的2万元的珠宝价值200元,销售的5万元的珠宝价值600元,销售的10万元的珠宝价值3000元。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已构成集资诈骗罪。
警示:不法分子以“回购返利”为噱头,吸引消费者投入资金,此类运作模式实则存在极大的非法集资风险隐患,资金安全无法保障。一旦资金链断裂,参与人将面临严重损失。消费者应擦亮双眼,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
【以案说险四】以“领导亲属”背书的非法集资
案例:在2007年至2010年期间,被告人杨某利用其为某粮食局领导亲属的身份,以倒卖国家储备粮、经营稻花香酒和枝江大曲代理等项目为由,以承诺支付2至5分月息为饵,向不特定公众吸收资金。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拆东墙补西墙”,致使2544.2万元的集资款无法偿还。
警示:一些特许、垄断投资项目看似能够带来高额回报,若再有所谓的“官员”“官员家属”担保背书,更加让人觉得安全可靠。但任何投资都伴随着风险,收益越高风险越高。日常不要轻信所谓的专家、学者、官员,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
【以案说险五】以“会员制消费”为名义的非法集资
案例:齐某、钱某等人成立某食品经销部,以销售保健品和食品为名,通过会员制的方式吸引顾客入会。公司通过传单、广告等宣传承诺购买保健品后可成为会员,会员可享受买一赠二,其中一份产品可以拿回家,另外两份留在公司销售,并在9个月内按顾客投入购买产品的资金给予返利,前3个月每月返利10%,第4至第6个月每月返利20%,第7至第8个月每月返利30%,到第9个月返利50%。9个月之后会员除了能拿到产品,还能得到200%的回报。在这样的噱头下,齐某某、钱某某共募集到资金13亿余元,并将非法集资款项转移,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警示:不法分子通过公开途径宣传,以购买“会员卡”的名义,承诺在一定期限返还资金并支付一定利息,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当遇到此类签署会员协议、办会员卡等即可享受丰厚待遇的情况,一定要提高警惕,不听、不信、不购买。
【以案说险六】以“就业求职”为幌子的非法集资
案例:大学生王某毕业去应聘某投资公司,了解到工作内容是帮公司拉客户、吸收资金,并且待遇丰厚便欣然入职。上班后,先是接受了公司10天洗脑式培训后开始拓展业务,通过打电话、发微信、聚会宣讲等形式,动员亲朋好友等到自己公司投资,并宣称公司有价值数千万元的钨条做资产担保,许诺支付月息3%、年息36%的高额收益。短短10个月内,王某共吸收投资存款460余万元。后续因该公司不能兑现本息警方介入调查,而王某作为非法集资协助人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警示:大学生初入社会,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在求职时,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对应聘的高薪公司认真考察,包括公司设立经营、投资业务的合法性。如果发现所有款项不通过对公账户,而是通过私人账户、现金等方式收取的,都涉嫌非法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