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脚信息

400-921-5188

金融三十六计之抛砖引玉|八个案例看懂您的权利

  • 发表于:2024.09.06
  • 来 源:

在金融领域,金融产品的特性和风险性常常让金融消费者感到迷茫和无所适从,因为其可能不具备专业的知识储备,容易受到外界的误导或者干扰,导致其容易作出错误的投资决策进而引发投资损失,从而产生一系列的维权问题。今天就让我们通过一系列真实的案例,一起探索了解属于金融消费者的八大权利,学会如何使用自己的权利,成为聪明的金融消费者!


一、财产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案例】

张阿姨从一个老熟人那里听说有一个绝佳的投资机会,号称收益极高,并且保证盈利。张阿姨对此非常感兴趣,但她手头并没有多余的资金,便想利用保险贷款方式获取资金。然而,保险公司的员工在了解到张阿姨的想法后,反复地向她解释非法集资的风险,并劝她进行审慎的投资决策。这位员工的举动保护了张阿姨的财产安全,确保她不会因为冲动投资而遭受财产损失。

【小元提醒】

守好“钱袋子”,不要轻信那些声称“天上会掉馅饼”的高收益理财产品,因为高收益往往与高风险并存。


二、知情权

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案例】

李叔叔打算投保一份保险,但由于年纪较大,他对保险代理人所用的专业术语感到困惑,于是销售人员耐心地向李叔叔详细解释了保险的保障范围、责任免除、缴费期限以及理赔注意事项等内容。此外,他还提醒李叔叔要注意犹豫期的权利、退保可能面临的损失以及分红的不确定性等潜在风险,确保李叔叔在做出购买决定前能够充分了解所有相关信息,维护了他的知情权。

【小元提醒】

在考虑购买投资理财产品时,应当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风险提示以及所有相关协议,如有不明白的,应及时要求销售人员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进行讲解,以确保自己对所投资的产品有全面的认识和了解。


三、公平交易权

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案例】

吴先生在一家金融机构办理了抵押贷款手续,在签署相关合同的过程中,他注意到合同中有一条规定:“根据内部规定,客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申请提前还款。” 这一条款限制了消费者的权利,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因此,消费者有权提出这一条款是无效的。

【小元提醒】

金融消费者有权享有公正的交易条件。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公平原则,不得在标准合同格式中擅自增加消费者的责任,不得限制或剥夺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不得阻止消费者寻求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权益。


四、自主选择权

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案例】

李女士因为资金周转的需求,向一家金融机构申请了信用贷款。在申请过程中,工作人员告知她必须同时购买另一款保险产品,否则无法获得贷款。在压力之下,李女士最终同意了购买保险。在这个案例中,工作人员没有在公平和自愿的基础上向消费者推荐金融产品,而是进行了违规的捆绑销售,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小元提醒】

金融机构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消费者意愿强制销售。金融消费者发现金融机构存在该行为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


五、依法求偿权

金融机构应当切实履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主体责任,在机构内部建立多层级投诉处理机制,完善投诉处理程序,建立投诉办理情况查询系统,提高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质量和效率,接受社会监督。

【案例】

周女士在A银行取了1万元的现金,隔日到B银行存款,柜员在清点现金时发现其中有一张100元的假币,遂按规定收缴并出具了假币收缴凭证。周女士拿着凭证随即向A银行投诉,A银行协助其查询了现金的冠字号码,妥善处理了该纠纷。

【小元提醒】

作为金融消费者,在购买和使用金融产品及服务过程中,若您遭受了人身或财产损失,您拥有依法追究赔偿的权利。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您可以通过金融机构提供的投诉渠道提出问题,或者采取调解、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来保护您的权益。金融机构有义务为您提供相应的投诉处理机制,并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妥善保护。


六、受教育权

金融机构应当进一步强化金融消费者教育,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者教育,帮助金融消费者提高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认知能力及自我保护能力,提升金融消费者金融素养和诚实守信意识。

【案例】

胡女士受到非法代理机构的诱导,打算退掉她名下所有的保单。得知这一情况后,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迅速采取行动,向胡女士详细解释了退保可能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同时普及了非法代理退保的相关危害。通过这些努力,工作人员不仅帮助胡女士学习到了更多的保险知识,还保障了她的受教育权,使她能够做出更明智的决策。

【小元提醒】

金融机构应该积极组织或参与金融知识的普及活动,开展广泛、持续的日常性金融消费教育,通过消费者日常教育与集中教育活动,帮助消费者了解金融常识和金融风险,提升消费者金融素养。


七、受尊重权

金融机构应当尊重金融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民族风俗习惯,不得因金融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等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案例】

一位拾荒的老者来到银行想要存钱,却因为紧张而不敢走进去。银行工作人员注意到了这一情况,他亲切地走到老者面前,安慰他说:“放心进来吧,老爷爷,没人会笑话您的。我们承诺,会保障您作为金融消费者的受尊重权利。”工作人员的温暖话语让老者放下了心防,顺利完成了存款手续。

【小元提醒】

金融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获得尊重和平等对待的权利。金融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当一视同仁,对于特殊群体应给予更多的关爱。


八、信息安全权

金融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第三方合作机构的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严格防控金融消费者信息泄露风险,保障金融消费者信息安全。

【案例】

周女士希望为身在国外的女儿查询并打印其名下国内银行账户的明细。由于周女士没有提供女儿的授权委托书,并且未能与女儿取得联系以核实信息,银行工作人员依据相关规定,拒绝了周女士的查询请求。周女士对此表示不满,认为银行工作人员故意不配合。然而,银行的做法实际上是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的金融信息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金融机构在未经金融消费者授权或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向第三方提供消费者的金融信息。银行的做法体现了对这一原则的严格遵守。

【小元提醒】

金融消费者在其个人信息和隐私方面享有受到保护的权利。在处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时,金融机构必须遵守合法性、正当性、必要性以及诚信原则。这些机构有责任确保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安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权,绝不容许任何未经授权的个人信息泄露或滥用行为。